关于征集整治重复医疗检查检验及违规收费问题线索的公告

来源:第十四师昆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点击量:0   发布:202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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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兵团关于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全市医疗服务秩序,促进合理检查检验,切实降低群众就医负担,维护职工群众健康权益,改善就医体验,现就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整治重复医疗检查检验及违规收费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范围

(一)重复医疗检查检验行为

1.不合理重复检查。医疗机构无充分临床依据,在短时间内或不同科室间,对同一患者开展不必要的相同或类似检查检验项目。

2.违反结果互认。对辖区医疗机构已出具且符合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条件的项目,未按规定执行互认规则,强制要求患者重新检查检验。

3.未经同意重复检查。在缺乏明确临床诊疗需求,且未取得患者知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要求患者进行重复医学检查、检验。

(二)违规收费行为

1.价格违规。存在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项目、自立收费名目等违反价格政策规定的行为。

2.强制捆绑收费。通过强制服务、捆绑收费等变相方式,违规增加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3.诱导过度检查。医疗机构通过实施“开单提成”、设置业务收入指标并与医务人员收入直接挂钩等诱导过度检查的指标和绩效分配方式,导致患者就医成本增加。

(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医疗服务质量、医疗服务规范等方面的违法违规问题。

二、线索受理时间

2025年4月—2025年12月

电话和上门举报受理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

北京时间10:00-14:00;16:00-20:00

三、监督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群众、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如实提供问题线索。我委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受理、核查并依法依规查处。具体举报方式如下:

电话举报:0903-2567941

邮箱举报:dssswjw@163.com

四、相关提示事项

(一)如在就医过程中发现疑似重复医疗检查检验或违规收费情况,请妥善保存相关票据、检查报告、病历资料等证据,以便核查。

(二)举报时请尽可能详细说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医疗机构及具体情况,并注明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便于后续沟通反馈。

(三)我单位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举报内容等予以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第十四师昆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9日

 

作者: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