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8”促销活动临近,为规范网络促销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兵团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针对重点领域电商广告发布行为,向兵团广告经营主体发布合规提示。
兵团市场监管局要求,所有电商广告活动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清晰,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坚持正确导向,以健康的表现形式传达信息,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严格落实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认真查验广告主身份及广告证明文件,严格核对广告内容,确保广告活动各环节依法合规。
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审查的广告,必须在发布前取得广告审查机关的批准文件;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不得利用互联网发布烟草(含电子烟)广告;不得利用互联网发布处方药广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酒类广告中不得含有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的内容;不得出现饮酒的动作;不得表现驾驶车、船、飞机等活动;不得明示或暗示饮酒具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电商广告内容不得含有损害未成年人、残疾人身心健康的内容,不得利用其名义或形象做不适当推荐。
在广告标识方面。电商广告必须具有可识别性,使消费者能够清晰辨明其为广告。对于竞价排名的商品或服务,必须显著标明“广告”,确保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必须显著标明“广告”,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
在广告内容方面,广告中表明附带赠送商品或服务的,应当清晰、显著地明示所赠商品或服务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有效期限(或领取/使用期限)以及获取方式,不得含糊其辞或设置不合理的领取障碍。促销广告中使用“原价”表述的,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即指经营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限时促销应当明示期限。
在广告主体方面,通过网络直播、短视频等方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构成商业广告的,相关主体(包括直播间运营者、主播、平台等)应依法承担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或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并显著标明广告属性。
兵团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6·18”期间,兵团市场监管系统将持续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各类电商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呼吁各类广告经营主体切实增强法律意识,自觉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共同营造诚信守法、公平有序、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来源/兵团市场监管局
作者: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