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师昆玉市第二批商品住房消费​补贴名单公示

来源:第十四师昆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点击量:34   发布:202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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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第十四师昆玉市商品住房消费补贴活动方案〉的通知》(师市建发〔2025〕33号)文件规定,经审核,现对第十四师昆玉市第二批商品住房消费补贴发放名单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14日

二、举报电话

公示期间如对补贴发放名单等相关问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电话或书面向师市住建局反映,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依照公示内容进行补贴。举报电话:0903-6562045,举报邮箱:dssszjjzfk@163.com

三、关于第十四师昆玉市第一批商品房消费补贴名单公示的说明

1.购买人图然妮萨·伊米尔艾散,张新安购买的合同编号为第十四师2024销20015420,房屋坐落于昆玉市昆牧路193号滨湖小区东区2号楼2-1102室的房屋,因购买人首次备案日期为2024年5月26日,其于2025年5月26日申请合同变更,根据《关于印发〈第十四师昆玉市商品住房消费补贴活动方案〉的通知》(师市建发〔2025〕33号)文件“2024年11月1日前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或申请注销网签备案后原购房人重新网签的,不得享受购房补贴。”规定,不予发放。

2.艾合麦提·麦提克日木,阿依姆妮萨·伊斯马伊力购买的第十四师2025预20022722,房屋坐落于昆玉市昆牧路182号滨湖小区东区1号楼1单元402室的房屋,因公示期内未完成贷款手续,无购房收据或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不符合《关于印发〈第十四师昆玉市商品住房消费补贴活动方案〉的通知》(师市建发〔2025〕33号)文件“申请商品住房消费补贴的,应提交以下材料:1.补贴申请表;2.已购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3.购房收据或增值税发票复印件;4.商品房合同备案表;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6.银行卡复印件,备注开户行名称。”规定,待其完成贷款手续后将在后续批次中予以发放。

3.屈璇斌购买的合同编号为第十四师2024预20017340,房屋坐落于昆玉市昆牧路182号滨湖小区东区5号楼1单元302室的房屋,因购房人已申请退房,根据《关于印发〈第十四师昆玉市商品住房消费补贴活动方案〉的通知》(师市建发〔2025〕33号)文件规定“凡已享受购房补贴的购房人,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得随意注销或变更,因特殊原因确需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应全额退还已领取的购房补贴,住建局凭退款票据撤销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不予发放。


附件:第十四师昆玉市第二批商品住房消费补贴名单




第十四师昆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6日


作者: 编辑:陈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