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第十四师昆玉市学前教育编外教师管理,按照《学前教育法》《教师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兵团党委办公厅 兵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新兵党办发〔2020〕7号)等法规和文件精神,对照相关标准,师市教育局拟定了《第十四师昆玉市学前教育编外教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职工群众通过电子邮箱、传真、信件邮寄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2025年9月11日至10月12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ssskysjyj@163.com
2.通讯地址:昆玉市昆城大道1号师市教育局103室(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传真:0903-2566157
第十四师教育局
2025年9月11日
作者: 编辑:陈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