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师市法治连队建设,按照兵团农业农村局 兵团司法局《关于加快推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的通知》(兵农政发〔2024〕1号)的要求,师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司法局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第十四师昆玉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的通知》(师农发〔2025〕14号),组织各团场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按照连队推荐、团场审核、师市认定的工作程序,确定第十四师昆玉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333户(2024年认定202户、2025年认定131户),现将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同时将2024年认定后因其他原因撤销示范户称号名单一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第十四师昆玉市农业农村局、第十四师昆玉市司法局反映(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1日—2025年9月20日
联系电话: 第十四师昆玉市农业农村局0903-2566119
第十四师昆玉市司法局0903-2566207
附件:1.第十四师昆玉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公示名册
第十四师昆玉市农业农村局 第十四师昆玉市司法局
2025年9月11日
作者: 编辑:陈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