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促进师市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目标,结合师市中小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需要,根据《第十四师昆玉市人才引进和培养管理办法》(师市党办发〔2023〕19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18名。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1月31日。
二、招聘计划
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等18名,具体岗位及人数见《第十四师中学2026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人民教育事业。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三)应聘人员须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小学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网上报名时,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中学教师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具备中学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
(五)须取得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六)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有关政策规定的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现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未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人员;
6.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公告信息在兵团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及第十四师昆玉市政务网(http:// www.btdsss.gov.cn/)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1月30日。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报名表(第十四师学校2026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打包发送至邮箱ssskysjyj@163.com。
(三)资格审查
师市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应聘者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公告条件。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提供不实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进入面试人员及面试事宜在第十四师昆玉市政务网公布。
(四)面试
师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后,电话及短信通知符合条件人员线上面试,未通过资格审核不再另行通知。
1.面试时间:暂定2026年3月(具体时间将在第十四师昆玉市政务网公布)
2.面试方式:
师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后,电话及短信通知符合条件人员线上面试,未通过资格审核不再另行通知。
①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面试方式: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采取“试讲+面试”方式,总分100分(试讲60分,面试4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考生根据报考岗位,采取“说课+无生授课”形式,自行准备试讲内容,时间为15分钟,试讲结束后,立即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5分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超过1:10的岗位,增加线下笔试环节,笔试时间及笔试内容将在第十四师昆玉市政务网公布。
②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采取“面谈”方式,总分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面试成绩将在第十四师昆玉市政务网公示。
(五)体检
按照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完成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师市教育局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情况。考察结论为不合格者,取消下一环节资格。政治上不合格者,坚决不予聘用。
(七)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师市教育局按程序在第十四师昆玉市政务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公示期间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招聘单位对人员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全过程,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或不符合招录条件,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引进人才待遇及政策支持
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5年)以上《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协议,试用期一年。符合人才政策的除岗位正常工资福利、报酬和法定节假日外,前3年管理期内,按下列标准享受购房补助和人才津贴:
1.取得相应学位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属第四层次人才),可享受人才津贴6000元/月、一次性购房补助50万元。
2.取得相应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学位或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属第五层次人才),可享受人才津贴4000元/月、一次性购房补助25万元。
六、其他事项
(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在师市教育系统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师市教育系统纪委反映(0903-2566371)。
(三)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将在第十四师政务网发布补充公告。
详情可咨询:第十四师昆玉市教育局0903-2566368、第十四师昆玉市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03-2052973。
第十四师昆玉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22日
作者: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