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师昆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十四师劳人仲案字〔2026〕第25号)

来源:第十四师昆玉市     点击量:0   发布:2026-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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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玉市协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热孜古丽·库尔班、布帕太姆·阿卜杜喀迪尔、阿尔孜古丽·奥斯曼、阿迪力·阿卜来提、阿瓦古丽·艾合麦提、艾斯凯尔·阿卜拉、热伊曼·约麦尔、凯迪尔耶·麦麦提、祖丽皮耶·麦麦提敏、迪丽努尔·伊米提、热伊莱·图拉麦提、艾热法提·阿巴拜科日、布合迪其·麦合木提、凯丽比努尔·胡吉麦麦提、热孜宛古丽·麦麦提敏、努尔比耶·阿卜来提、祖丽皮耶汗·阿卜杜拉、玉苏普江·艾力、玉苏普江·阿卜力米提、穆耶赛尔·努尔阿卜拉、玉米提江·阿卜力孜、阿尔祖古丽·麦麦提、阿力木·达伍提、热孜宛古丽·阿卜力孜等24人诉你公司追索劳动报酬集体争议案件,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十四师劳人仲案字〔2026〕第25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

一、被申请人昆玉市协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向申请人热孜古丽·库尔班支付工资报酬5895元;

二、被申请人昆玉市协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向申请人布帕太姆·阿卜杜喀迪尔支付工资报酬7333元;

三、被申请人昆玉市协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向申请人阿尔孜古丽·奥斯曼支付工资报酬3335元;

四、被申请人昆玉市协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向申请人阿迪力·阿卜来提支付工资报酬2800元;

五、被申请人昆玉市协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向申请人阿瓦古丽·艾合麦提支付工资报酬5034元;

六、被申请人昆玉市协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向申请人艾斯凯尔·阿卜拉支付工资报酬500元;

七、被申请人昆玉市协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向申请人热伊曼·约麦尔支付工资报酬2050元;

八、被申请人昆玉市协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向申请人凯迪尔耶·麦麦提支付工资报酬1100元;

九、被申请人昆玉市协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向申请人祖丽皮耶·麦麦提敏支付工资报酬4817元;

十、被申请人昆玉市协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向申请人迪丽努尔·伊米提支付工资报酬5609元;

十一、被申请人昆玉市协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向申请人热伊莱·图拉麦提支付工资报酬4172元;

十二、被申请人昆玉市协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向申请人艾热法提·阿巴拜科日支付工资报酬822元;

十三、被申请人昆玉市协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向申请人布合迪其·麦合木提支付工资报酬2100元;

十四、被申请人昆玉市协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向申请人凯丽比努尔·胡吉麦麦提支付工资报酬3600元;

十五、被申请人昆玉市协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向申请人热孜宛古丽·麦麦提敏支付工资报酬12244元;

十六、被申请人昆玉市协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向申请人努尔比耶·阿卜来提支付工资报酬6672元;

十七、被申请人昆玉市协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向申请人祖丽皮耶汗·阿卜杜拉支付工资报酬3813元;

十八、被申请人昆玉市协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向申请人玉苏普江·艾力支付工资报酬4750元;

十九、被申请人昆玉市协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向申请人玉苏普江·阿卜力米提支付工资报酬6091元;

二十、被申请人昆玉市协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向申请人穆耶赛尔·努尔阿卜拉支付工资报酬5869元;

二十一、被申请人昆玉市协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向申请人玉米提江·阿卜力孜支付工资报酬403元;

二十二、被申请人昆玉市协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向申请人阿尔祖古丽·麦麦提支付工资报酬4500元;

二十三、被申请人昆玉市协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向申请人阿力木·达伍提支付工资报酬2500元;

二十四、被申请人昆玉市协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向申请人热孜宛古丽·阿卜力孜支付工资报酬4832元。

以上款项合计人民币100841元。

上述裁决为非终局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仲裁裁决书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第十四师昆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6月25日


作者: 编辑:张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