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昆玉市协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奥斯曼·麦麦提、艾柯旦·伊卜拉伊木、托合提麦麦提·马木提、依巴尔罕·艾合麦提、阿卜杜瓦热斯·奥斯曼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十四师劳人仲案字〔2026〕第32号、33号、34号、35号、36号),申请人要求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共计22018元。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8月31日北京时间16时30分在第十四师昆玉市滨河西街1号政务大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新疆昆玉市滨河西街1号政务大楼509室
联系电话:0903-2567944
第十四师昆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七日
作者: 编辑:张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