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师市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来源:第十四师昆玉市党委政法委     点击量:3   发布:2026-08-17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兵师党委工作要求,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师市辖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一、举报范围

(一)社会治安、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旅游、教育卫生、信息网络等行业领域乱点乱象问题。

(二)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裸聊敲诈、非法放贷、非法催收、舆情敲诈、恶意索赔、强迫消费、劳务碰瓷、色情敲诈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软件开发、“养号控评”“吸粉控评”“吸粉引流”“跑分洗钱”等相关犯罪线索。

(三)跟踪滋扰、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等“软暴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破坏选举、侵吞集体资产、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乡霸”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五)垄断资源、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滥开滥采的“沙霸”“矿霸”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六)垄断经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干扰破坏工程建设的“街霸”“市霸”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七)超限超载、暴力闯卡、勾结从业人员垄断物流运输、欺压合法运输企业、扰乱客运货运市场秩序、妨碍公务执法的“车匪”“路霸”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八)贩卖、运输、吸食毒品,开设地下赌场、网络赌场、聚众赌博、抽头渔利,组织、容留、介绍卖淫嫖娼等黄赌毒黑合流的犯罪团伙和境内外黑恶势力勾连犯罪线索。

(九)胁迫、利诱、教唆、招揽未成年人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盗窃抢夺、敲诈勒索、帮凶讨债、网络违法等各类违法犯罪线索,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破坏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操控、裹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线索。

(十)公职人员参与黑恶犯罪或充当“保护伞”,且有具体案事件指向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十一)其他具备一定有组织犯罪特征、社会关注度高、情况敏感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渠道

1.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12337;

2.第十四师昆玉市党委政法委:

举报电话:0903-6453012

来访或举报信箱:第十四师昆玉市昆城大道1号师市党委政法委,邮政编码:848116

三、举报须知

(一)鼓励实名举报,核查单位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人身财产安全。对威胁、恐吓、报复举报人及其亲属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二)举报内容需客观真实,尽可能提供具体违法犯罪事件、地点、人员及证据线索。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提供重大线索、协助破案的单位或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第十四师昆玉市党委政法委

2026年8月13日  

来源:第十四师昆玉市党委政法委


作者: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