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规范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执行进度,根据《兵团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兵财农〔2026〕19号)要求,经研究,拟对部分项目结余资金予以收回调整再使用。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收回资金项目情况
一是对224团1连防护林管网改造建设项目中央财政结余资金935113.95元进行收回。二是对皮山农场5连末级渠道以工代赈建设项目中央财政结余资金1055496.48元进行收回。2个项目合计共收回结余资金1990610.43元。
二、拟安排项目情况
为确保收回资金当年全部支出,我委对照以工代赈项目储备库,会同项目单位沟通对接,按照项目实施轻重缓急,拟将上述收回结余资金1990610.43元,统筹安排至47团设施农业示范区基础设施配套以工代赈项目,该项目前期手续齐备,具备快速开工条件,能够按期推进建设,可于年底完工,实现资金全部支出,足额兑现劳务报酬。
现予以公示。
第十四师昆玉市发改委
2026年8月31日
作者: 编辑:张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