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来源:第十四师昆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量:129   发布:20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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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第十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天天鲜惠民果蔬店哄抬价格销售蔬菜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现将处罚结果向社会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公示时间:2020年9月11日至2021年9月10日

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昆玉市玉枣路1号第十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邮政编码:848116

监督电话:0903-2566315

第十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1日



第十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

处罚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结果

处罚生效日期

处罚机关

1

第十四师市监处〔2020〕0014号

天天鲜惠民果蔬店哄抬物价销售蔬菜案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

付鑫淼

没收违法所得345元,罚款1725元

2020年8月20日

第十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编辑:金升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