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第十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天天鲜惠民果蔬店哄抬价格销售蔬菜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现将处罚结果向社会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公示时间:2020年9月11日至2021年9月10日
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昆玉市玉枣路1号第十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邮政编码:848116
监督电话:0903-2566315
第十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1日
第十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结果 | 处罚生效日期 | 处罚机关 |
1 | 第十四师市监处〔2020〕0014号 | 天天鲜惠民果蔬店哄抬物价销售蔬菜案 | 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 | 付鑫淼 | 没收违法所得345元,罚款1725元 | 2020年8月20日 | 第十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者: 编辑:金升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