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公告

来源:第十四师昆玉市     点击量:3208   发布:202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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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公告


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规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市场主体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现将2020年度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兵团年报系统已上线,自2021年1月1日起,在第十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辖区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要通过兵团年报系统进行年报报送工作。

兵团年报系统网址为http://nb.sjj.xjbt.gov.cn,也可通过点击兵团政务服务网(http://zwfw.xjbt.gov.cn)、兵团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http://sjj.xjbt.gov.cn)中的“兵团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入口”进入,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菜单进行填报。

二、为便于兵团辖区个体工商户更简捷方式申报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手机扫描兵团个体年报二维码图片或识别二维码登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兵团)界面,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及个体联络员身份证号码登录后,按照相关提示输入年报需要录入的信息即可。

三、未报送2019年度及以前年度的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应对未报年度的年度报告进行补报。补报后,再报送2020年度报告,并及时到注册登记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四、未在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申请移出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将受到相应的信用约束惩戒。


联系电话:0903-2566315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991-2629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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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师昆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4日


作者: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