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5团场内骨干水利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来源:第十四师昆玉市水利局     点击量:728   发布:202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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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团场内骨干水利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第一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规有关规定,现将“225团场内骨干水利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一)项目名称

225团场内骨干水利工程

(二)建设地点

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225团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工程为新建,控制灌溉面积为6.29万亩,主要包括供水管网、排渠及附属建筑物等工程。

其中供水管网工程由1条主干管、6条干管、7条分干管组成,总长度约41.26公里;排渠工程由2条干排、6条支排组成,总长度约36.63公里;附属建筑物主要为供水管网沿线的镇墩、检查井、闸阀井、分水阀井、排水阀,排渠沿线的渡槽、圆管涵等设施。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第十四师昆玉市玉枣路1号

联 系 人:刘音

电   话:0903-6561079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建设路36号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991-2358983

电子信箱:xjbthpzx@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225团场内骨干水利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或通过访问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自行下载。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师水利局

                              2021年1月8日

附件1

225团场内骨干水利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225团场内骨干水利工程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姓   名


身份证号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经常居住地址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单位名称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地   址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作者: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