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昆玉市人民政府防空警报试鸣公告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暂行规定》新政发﹝2005﹞38号),我市定于9月18日12时00分,在市辖区、开发区实施防空警报试鸣,时间15分钟。届时全市各警报点将鸣响警报,请市民注意辨听。防空预先警报为鸣响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为鸣响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空袭解除警报为连续长鸣3分钟。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全市生产、生活及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特此公告。
昆玉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9日
作者: 编辑:郑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