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师市党发〔2021〕 号
第十四师昆玉市党委 第十四师昆玉市
转发《第十四师昆玉市党委宣传部 第十四师昆玉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
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团场(镇)党委,师市各机关、各直属机构党组(党委):
《第十四师昆玉市党委宣传部 第十四师昆玉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已经师市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第十四师昆玉市委员会
第十四师昆玉市
2021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第十四师昆玉市党委宣传部 第十四师昆玉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
五年规划(2021—2025年)
根据《兵团党委、兵团转发〈兵团党委宣传部、兵团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结合第十四师昆玉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全面推进全民普法工作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聚焦履行兵团职责使命,紧紧围绕服务第十四师昆玉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持续提升干部职工群众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促进提高文明程度,为师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师市干部职工群众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师市干部职工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全民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贴群众的生产生活,以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普法,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依法保障职工群众权益。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促进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全面依法治师市的全过程。坚持精准施策,根据不同团场、部门、行业及不同对象的实际和特点,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二、明确普法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在全师市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师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少于1次。列入师市党委党校重点课程,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列为各类法治培训的重要内容。发挥各类媒体平台和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宣传宪法
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学习宣传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连队、进社区、进企业、进公共场所、进媒体、进网络、进军营、进宗教活动场所、进景区、进万家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和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在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中突出宪法元素。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
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在全师市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推动师市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成立民法典宣讲团,组建志愿者宣传队伍,面向基层、面向职工群众开展宣讲。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维护稳定密切相关法律法规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安全的丰富内涵和重要意义。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加大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将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去极端化贯穿始终,提高各族干部群众反恐维稳意识和防范风险意识。
(五)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等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统计工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生态保护、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宣传“三农”等方面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教育、医疗、就业、收入分配、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食药安全、消防安全、信访工作、扫黑除恶、毒品预防、社区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止家庭暴力、消费者权益保护、防范非法集资和电信诈骗、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基层治理。大力宣传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权益和退役军人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大力宣传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信息公开、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基层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大力宣传招商引资、商贸流通、国资监管以及兵团深化改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六)大力宣传与兵团维稳戍边职责使命相关的政策法规
深入学习宣传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让会议精神深入到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心中,切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学习宣传国防动员、民兵工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兵团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兵”的意识。深入宣传社会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深入学习宣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等法规,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和创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聚焦履行兵团职责使命,强化边防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强化职工群众阵地意识、底线意识,夯实长治久安思想基础。
(七)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基地作用,促进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一)加强教育引导
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教育。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分步骤、有重点地持续推进,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进全民守法。
1.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作用,健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推动开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必修内容。组织“依法行政大培训”,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法治讲座、旁听庭审、日常学法和年度学法考试、“一把手”讲法等制度,推动落实新提拔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工作。每年至少组织1次国家工作人员全覆盖的法律知识考试,对考试结果进行通报。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和必备素质。
2.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落实中小学校法治课程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保障”,把青少年法治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各阶段、各学科,纳入教育督导范围。加强法治教育师资培养,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1次轮训。在开学第一课、升旗仪式、毕业仪式、成人仪式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充分利用主题班会、模拟法庭以及第二课堂等,激发青少年学法的主动性、自觉性。开展“宪法晨读”活动,组织师市中小学生参加“兵团青少年新媒体普法挑战赛”、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青少年网上学法用法等活动。推进师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完善青少年维权岗、法治副校长制度。综合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校园欺凌。完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3.加强职工群众法治教育。深化“法律进连队”“法律进社区”工作,健全完善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访惠聚”驻连、“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等群众工作的长效机制,充分利用驻连(结亲)干部走访入户的有利时机,开展面对面的讲法释法,推动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进万家。广泛开展“国旗下学法”“夜校学法”“群众法治大培训”等活动,引导职工群众形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
4.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加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法治教育,完善宗教教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引导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开展连(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注重加强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提高依法经营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强农民工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流动人口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的能力。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稳定、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注重加强基层困难群众法治教育,将法治教育与思想发动、心理疏导、生活帮扶、依法管理有机结合,着力提高其法治观念和自我发展能力。
(二)推动实践养成
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等法治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把公民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连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提高规则意识,让干部职工群众在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职工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纠正法不责众、滥用权利、讲“蛮”不讲法、遇事找关系等思想和行为。
(三)完善制度保障
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健全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大力宣传表彰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选树群众身边先进典型。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效应,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推进师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把法治元素纳入师市、团(镇)、连队(社区)建设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将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加强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到2025年,力争实现师市建成一个面向社会开放、具有一定规模的法治文化平台,每个团(镇)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广场(长廊),每个连队(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一批普及法律知识和行业知识的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统筹运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连队(社区)文体活动中心、书屋等,为基层群众搭建学法平台。国家机关、公共服务机构以及车站、医院、社区、商场、邮政、银行、宾馆、楼宇等公共场所和单位,在其管理或经营的区域内设置法治宣传教育设施,开展公益法治宣传教育。
(二)传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坚持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文化润疆”工程的重要内容,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挖掘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大力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把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作为家风家教的重要内容,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家庭生根。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三)大力实施法治文化惠民工程
充分利用“三下乡”活动和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鼓励职工群众自发组织、自编自演、自娱自乐,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推动法治文化浸润人心、深入人心、凝聚人心,构建师市各民族职工群众共有精神家园。
五、深入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一)加强基层依法治理
深化法治连队(社区)建设,加大连队(社区)普法力度,以连队“两委”成员、人民调解员、楼栋长、单元长、网格长、退役军人等为重点,加快培育连队(社区)“法律明白人”。完善和落实“一连队(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面向职工群众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建设模范守法家庭。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因地制宜推广连队职工评理说事点、连队(社区)“法律之家”等做法,打造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有效阵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做到“小事不出连、大事不出团、矛盾不上交”。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连(社区)”创建,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
(二)加强行业依法治理
深入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企、依法治网、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等,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
(三)开展专项依法治理
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统筹发展和安全,针对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城镇化进程、推进特色产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推动富民兴疆、长期建疆。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加强对师(市)、团(镇)、连队(社区)等区域治理中法治状况的研究评估工作,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六、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一)健全完善实时普法机制
把普法融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过程中,涉及群众切实利益或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座谈会、论证会、实地走访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规范性文件公布时,要及时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把普法融入到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过程中。把普法融入到行政复议工作中,利用受理、审理、决定等各环节实时普法,引导教育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巡回审判、现场庭审、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宣讲法律、释法说理。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中,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充分利用典型案事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使典型案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二)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
巩固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师市机关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职责。全面推行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提高评议质量。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结合行业特点和普法对象的法律需求,制定本系统本行业普法责任清单,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积极面向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开展有针对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实普法责任。
(三)健全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普法工作机制
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高校法学专业学生等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鼓励连队(社区)“五老”人员加入普法志愿服务队伍。充分调动全社会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发挥专家学者、志愿者和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形成普法合力。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落实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媒体公益普法责任,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件及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四)健全完善智慧普法机制
根据不同群体特点,创新普法服务模式,提高普法精准性。加强对优秀自媒体普法作品制作的引导,建立激励机制,打造普法精品内容。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的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探索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普法方式,引导干部职工群众由“感动”到“行动”,提升普法实效。大力推进“智慧普法”,积极运用全国智慧普法平台,实现线上与线下相互交接,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和共享。适应移动互联网时代阅读观赏需求,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向职工群众进行日常推送。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使互联网变成普法创新发展的最大增量。
七、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政要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把推进全民守法普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本辖区本部门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建设、民族团结创建以及绩效考核内容。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
(二)加强制度建设
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师市各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本辖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统筹谋划、组织推动、检查指导,形成上下协调、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加强政策、制度、机制保障,从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切实向基层一线倾斜,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激发基层活力。强化对各级普法骨干的系统培训,5年内对师市、团场(镇)普法工作部门人员轮训1次。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提升司法所普法工作水平,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
(四)强化经费保障
强化各级财政对“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经费保障,师市普法经费按照人均不低于1元的标准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动态调整。各团场及各直属单位、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要将普法宣传工作经费纳入预算,保证工作顺利开展。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五)加强评估检查
要进一步完善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效果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加强本规划实施中的日常指导和动态监督,于2023年开展中期评估,于2025年开展终期总结验收。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推动全民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和理论创新。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地开展。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履行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发出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作者: 编辑:郑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