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注销公示(张珍法诊所)
兹有张珍法诊所向我委申请注销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拟予注销,现将拟注销内容公示如下,公示期间,如单位或个人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委据实反映。
联系电话:0903-2567941
(公示期5日)
第十四师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2月11日
公示内容:
机构名称:张珍法诊所;
登记号:141411100300039;
机构地址:昆玉市二二四团三连;
医疗机构类别:诊所;
机构性质:营利性;
主要负责人:张珍法;
诊疗范围:中医科。
作者: 编辑:郑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