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注销昆玉市莎莎艺术培训部
办学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的通知》(教发〔2016〕19号)等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昆玉市莎莎艺术培训部终止办学许可的申请,经审核,决定依法注销昆玉市莎莎艺术培训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教民166140070000019号),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其办学资质不再具有合法效力。
特此公告!
第十四师教育局
2022年2月21日
作者: 编辑:郑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