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对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公示
根据《兵团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兵乡振发〔2022〕6号)文件要求,现将第十四师昆玉市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1月5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第十四师昆玉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单位地址:昆玉市昆岗路与玉都大街交叉路口西南100米
投诉监督电话:0903-2566119
意见收集人:邢绍华
电子邮箱:1472491943@qq.com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
第十四师昆玉市2023年中央衔接资金项目计划表(12.26)
第十四师昆玉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2022年12月27日
作者: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