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对十四师昆玉市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
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
公告公示的通知
根据兵团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兵团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兵乡振发〔2022〕6号)和第十四师昆玉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绩效目标的通知》(师财农〔2023〕1号)相关要求,现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绩效目标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
意见收集人:邢绍华 联系电话:13659916070
电子邮箱:1472491943@qq.com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关于批复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绩效目标的通知
第十四师昆玉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2023年3月1日
作者: 编辑:郑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