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和兵团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第十四师昆玉市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将于近日开始接受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
7月10日-9月30日(7月10日起预约);上午10:15-13:30,下午16:15-19:30;双休日休息。
为确保助学贷款受理工作有序进行,采取电话预约排号,错峰办理,每日预约10位学生(后期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办理学生提前至少一日进行电话预约,未预约不予办理。
预约电话:苟老师、杨老师 0903-2566002
注:因工作人员还承担其他工作,如遇无人接听电话时,请多次拨打,敬请理解。
二、办理地点
第十四师昆玉市机关东附楼四楼教育资助和后勤服务中心受理点(401室),由机关东门办事人员通道进入。
办理人员进入机关请遵守规定,配合检查。
三、政策介绍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含预科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贷款金额及用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高专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三)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借款学生正常毕业剩余学制加15年确定,最短不少于5年,最长不超过22年。(按照当前毕业就职形式,为切实减缓压力,建议申请最长的贷款期限)
(四)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照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60个基点(即LPR5Y-0.6%)。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2024年最新贷款执行利率3.35%。
(五)什么时候开始还款,还本宽限期有多长?
1.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补贴。
2.贷款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五年期间为宽限期。其中:在校期间本金和利息均无需偿还;毕业后五年为还本宽限期,学生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本金(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款计划还款)。
3.贷款学生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当在毕业当年的7月31日前向师市学生资助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相应的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六)2024年度免本延息
1.免息范围。2024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借款学生2024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
2.本金延期偿还范围。经借款学生自主申请,2024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可延期1年偿还。按照有关规定,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
3.免息流程。免息无需借款学生申请,开发银行将按照《通知》有关规定自动免除相关利息。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学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高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生。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师市。
5.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6.根据《兵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兵教发〔2019〕24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共同借款人
1.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贷款学生父亲或母亲。
2.如贷款学生为孤儿,或其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贷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或自愿与贷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共同借款人。
3.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师市。
4.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需在25—60周岁之间。
5.未结清生源地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五、申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一)首贷
1.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在校生:学生证或近期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打开网址https://sls.cdb.com.cn点击“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进行注册。“生源地选择”系统操作提示如下:首页-资料完善-资助中心所在地-选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选择入学前户籍所在师市(即生源地)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注意: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户籍、家庭地址须填至门牌号。
3.注册成功后,新增贷款申请,录入申请信息(未经预申请的学生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个人承诺),导出申请表打印并签字。
4.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同时到户籍地所在师市受理点办理并签订《借款合同》。需带材料:①《申请表》;②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学生证,或近期学信网信息代替);③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④户口本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本户口上,需双方户口本原件);⑤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
5.学生持《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必须于10月10日前上交给高校录入回执)。学生可在11月中旬登录系统查看贷款发放状态。
(二)续贷
登陆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更新个人信息-提交续贷申请(认真如实填写续贷声明)-选择办理模式(建议远程办理):
1.远程办理:选择“线上签订合同”-合同信息确认-身份认证-确认提交-接收回执验证码。
2.现场办理:选择“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打印《申请表》;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申请表》到就近办理点办理。
六、特别提醒
1、借款学生应认真阅读借款合同,切实履行借款学生各项义务。
2、如遇政策调整,以国家开发银行最新公布的政策内容为准。
3、借款学生个人信息和借款学生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4、借款学生应在还款后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还款结果,防止出现问题。
5、如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联系电话、就业信息、住址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请务必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进行更新。
6、如借款学生的高校名称、入学年份、学制、毕业年份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或学籍信息发生异动(升学、休学、退学等),请务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及时前往办理贷款的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与还款计划变更。
7、如果需要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学生需要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师市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办理。
第十四师教育局
2024年7月9日
作者: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