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便民场所管理工作;负责各类人才管理、引人聚人、职工招录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就业、劳动纠纷等工作;负责民政、社区建设指导、退役军人等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学前教育服务保障、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返乡学生管理,协调教育、卫生健康和其他社会事务有关的事项;负责残疾人保障、残联工作;负责协调派驻机构(除派出所、司法所)及执法下沉人员工作。
联系人:陈春江
作者: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