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玉经济技术开发区贯彻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 察反馈意见(第十九项)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昆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点击量:20   发布:2025-03-03
分享到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兵团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第十九项)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企业做到达标排放、建立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杜绝出现非法排放情况。

二、整改时限

2024年6月30日

三、整改目标

企业做到达标排放、建立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杜绝出现非法排放情况。

四、整改措施

一是师市生态环境局对和田开元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存在环境违法问题进行调查,涉及环境违法犯罪的立案查处。

二是经开 区应急管理中心督促其将非法排污口封堵,合理合规处理工业废水,督促企业建立完善环境保护制度。

三是经开区,师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对师市企业排查力度,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对拒不改正的,依法查处。

四是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培训,强化企业环保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厦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五是按照企业具体工艺及排放污染物种类, 按实际变更排污许可证中自行监测相关内容

五、完成情况

一是生态环境局全面摸排,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2024年6月2日,师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对和田开元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进行联合执法:师市生态环境局于 2024年6月3日对开元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涉嫌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及投入生产立案查处;于2024年6月4日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二是经开区应急管理 中心2023年12月5日完成企业非法排污口封堵,要求企业合 理合规处理工业废水;2024年4月16日企业建立完善环境保护 制度。

三是经开区,师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对师市企业排查力度督促企业提升环境意识,加强环境管理。

四是2023年12月15日 经开区联合生态环境局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培训,强化企业环 保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五是企业按 照具体工艺及排放污染物种类,按实际变更排污许可证中自行监 测相关内容,企业已于2024年5月21日变更完成。

公示时间:2025年3月3日至3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整改责任单位电话:09036562824

邮箱:21535272880qq.com

整改验收单位电话:09036562824

 昆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3月3日

 

作者: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