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5年排污许可登记单位排污登记到期延续登记工作的公告

来源:第十四师昆玉市生态环境局     点击量:8   发布:202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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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5年排污许可登记单位排污登记到期延续登记工作的公告

各排污登记单位:

感谢您对师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如既往的大力支持!

排污登记是排污单位依法履职的法定事项,根据生态环境部《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工作指南(试行)》规定,排污登记从首次登记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据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数据显示,全师市30余家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污登记表有效期将于2025年届满。请已填报排污登记表的单位自行查看排污登记有效期,及时进行排污登记延续。

一、延续登记期限

 根据生态环境部《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工作指南(试行)》,排污登记从首次登记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若在有效期届满后继续生产运营的,应在排污登记表有效期届满前完成延续登记,不再生产经营的应及时注销登记。

二、延续登记步骤

 进入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网址:https://permit.mee.gov.cn),点击“网上申报”;使用账号密码登录进入平台业务办理界面,点击“排污登记”后,选择“登记延续”操作,点击右上角“登记延续”;核实原登记内容,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更新完善,操作完成后提交并下载打印登记回执自行保存。已超有效期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需先点击“登记注销”把失效的排污登记注销,注销后点击“排污登记”进行重新登记。

三、法律责任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填报排污信息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注意事项

1.补充工业噪声信息。根据《关于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23〕14号)相关要求,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在延续、变更排污登记时,按照排污登记表格式(工业噪声部分),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如实填报,排污登记表内容包括工业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排放标准名称及编号等。企业对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属于工业行业(行业门类为B、C、D),且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属于第3至99类的登记管理单位,应当在2025年底前完成将工业噪声排放信息纳入排污登记管理。

2.填报注意事项延续排污登记时,应认真核实排污登记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及污染物排放去向、排放口数量、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记载是否准确,如实填报延续登记内容,涉及产生工业固废和工业噪声的单位还应补充填报相应模块信息。

3.其他注意事项排污登记表有效期内,排污登记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发生变动之日起20日内进行变更登记。排污单位因关闭等原因不再排污的,应当及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注销排污登记表。因排污单位生产规模扩大、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等情况依法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应按规定及时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注销排污登记表。

五、重要提醒

排污登记操作简单,各排污单位可自行从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登记填报,办理排污登记生态环境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生态环境部门从未委托任何服务机构开展排污登记有偿代办服务,大家谨防上当受骗。

附件: 排污登记延续操作指南

  

第十四师昆玉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21日     

作者: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