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伊比卜拉·努尔麦提非医师行医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的相关规定,第十四师昆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对伊比卜拉·努尔麦提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开展医师诊疗活动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现将结果向社会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3日—2028年12月23日
通讯地址:新疆昆玉市昆玉大道玉枣路1号第十四师卫生健康委员会
邮政编码:848116
监督电话:0903-2567941
附件: 第十四师卫健委2025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第十四师昆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23日
作者: 编辑:张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