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一批师市文件的决定

来源:第十四师昆玉市     点击量:10   发布:2025-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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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团场(镇),师市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推动师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兵团办公厅关于开展兵团有关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师市对以师市、师市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进行清理,经第十四师2025年第2次行政常务会议暨昆玉市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18件、宣布失效16件、修改3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决定修改的文件自公布之日起90日内按程序完成修改。

附件:1. 废止的文件目录

      2. 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

      3. 修改的文件目录

第十四师昆玉市
2025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作者: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