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场(镇),师市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推动师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兵团办公厅关于开展兵团有关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师市对以师市、师市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进行清理,经第十四师2025年第2次行政常务会议暨昆玉市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18件、宣布失效16件、修改3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决定修改的文件自公布之日起90日内按程序完成修改。
附件:1. 废止的文件目录
2. 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
3. 修改的文件目录
第十四师昆玉市
2025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作者: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