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便民场所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就业、劳动纠纷、民政、社区建设指导、退役军人、计划生育、学前教育服务保障、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返乡学生管理、残疾人保障、残联等工作;协调教育、卫生健康和其他社会事务有关的事项,协调派驻机构(除派出所、司法所)及执法下沉人员工作。
联系方式:0903-6898179
负责人:魏仁伟
作者: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