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场纪检
224团纪检
监察机关复审、复核工作程序窗体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申请复审,复审机关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复审决定;监察对象对复审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审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复核机关应当在二个月内作出复核决...
第十四师昆玉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工作程序 (一)基本原则 依照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独立行使检查权、监察权的原则; 实事求是的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以党规党纪和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在党规党纪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依靠党组织,坚持走群众路线的原则; 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维护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以及相关当...
224团社区“两委”迪丽努尔罕•依拉木落实疫情防控不利进行组织处理 迪丽努尔罕•依拉木作为224团玉龙社区“两委”成员,主要负责玉龙社区疫情期间返团人员信息报送工作。2020年7月16日,因返团人员信息较多,漏报224团龙欣小区李某居民信息至团防控组,团防控组未上报师市大数据筛查和研判,224团公安检查站在未收到师市疫...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7年4月,224团民兵连驾驶员玉某私自驾驶民兵连巡逻车到餐馆用餐,系公车私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宋超泥身为民兵连当时在家主持工作的领导,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兵团各级组织有关要求贯彻落实不力,对下属管理不严,监管不到位,对此起公车私用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其行为构成违反工...
224团机关办事工作程序规范(试行) 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用实际行动践行作风建设。现结合我团实际,为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224团机关办事工作程序规范。一、团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制履行职责,有职有权,职责分明,各负其责。团...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师二二四团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 中国共产党二二四团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17年3月10日在二二四团召开。出席会议的团纪委委员8人,列席129人。师市党委常委、副师长、团党委书记、政委李林毓出席全会并作重要讲话。汪恒、茹则妮萨罕·图尔荪尼亚孜、张锡舜、朱天生、...
二二四团纪委召开纪检干部、督导组成员学习会议 11月13日,二二四团纪委召开了纪检干部、督导组成员学习会议。会议由二二四团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董元超主持。会上传达学习了王君正同志在兵团机关作风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兵团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以及《二二四团落实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