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环境危险源、风险区域的通知

来源:第十四师昆玉市     点击量:123   发布:2023-07-26
分享到

关于公示环境危险源、风险区域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师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最新工作要求,结合《第十四师昆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师市生态环境局利用“MESR”风险评价方法,对辖区环保设备设施(脱硫脱硝、污水处理)核与辐射技术利用单位进行辨识评估,现将环境危险源、风险区域公示。如有不妥之处,请及时向师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电话:0903-6561160

附件一 重大危险源判定及评分准则

附件二 师市生态环境领域危险源、风险区域评价表



第十四师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25日


作者: 编辑:张丽